乌当区新光路街道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97号建议的答复
夏德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新光里文化创意产业园门口桥头高杆灯照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光社区的关注。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答复如下:
新光路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处置。经现场核实,新光路街道及城管六中队均没有相关的管理权限与维护设施,该问题由城管六中队联系对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室进行处理。
下一步,新光路街道将督促城管六中队加强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室的联系,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争取快速恢复该照明设施。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新光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