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瑞莹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13日乌当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陈瑞莹、袁会斌、李培雄、宋庆华4名同志申请辞去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2024年8月12日,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同意陈瑞莹等4名同志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瑞莹、袁会斌、李培雄、宋庆华4名同志申请辞去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陈瑞莹同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以上变动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乌当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1日